(一)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促进中央和省、市委、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。
(二)研究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,及时向区委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,制定加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、计划和措施。
(三)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,发展党员以及党员教育、管理、服务等工作。
(四)指导高新区管委会、镇办社区开展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的工作。
(五)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、党员数量多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,经常听取意见建议,切实加强工作指导。
(六)加强对全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、检查和考核,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奖惩制度,推动工作落实。
(七)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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